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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劇裡,「貴妃醉酒」好看,現實生活中,阿嬤醉酒──嗯~難看。
阿嬤喝酒是每天的「例行公事」,魯凱族的阿嬤每天無所是事,騎著機車在部落村子裡,到處找人喝酒,山地部落村子裡,不愁找不到酒伴。機車在村子裡,繞行不到一圈,酒香飄出的地方,總逃不過阿嬤的「酒鼻子」。因此,每天醉酒、經常醉酒,也是阿嬤的「例行公事」。

陶淵明的「五柳先生傳」中所謂的「造飲輒盡,期在必醉;既醉而退,曾不吝情去留。」那種「境界」對阿嬤來說是絕對達不到的。阿嬤不是古人,更沒那麼好的酒品,經常是醉醺醺的騎上她的機車,說聲再見,不久就醉倒在路邊,傷筋動骨,斷手斷腳,不是沒有過,大小手術司空見慣,大家也習以為常。
八十二歲的貴州爺爺最受不了七十歲的阿嬤經常醉酒,阿嬤每天每天不做家事、農事,家裡髒亂像鬼屋,已經變成另一個「福德坑」了,她還是照樣出去喝酒。阿嬤醉酒受傷會安靜幾天,可是如果只是微醺那大家更慘,因為她回家會醉言醉語,陳年芝麻綠豆的小事,她可以拿出來「盧」半天,顛三倒四,沒頭沒腦,沒完沒了,最後只有靠爺爺「武力解決」了,那就是爺爺忍無可忍,把她打到閉嘴,才能獲得安靜。有時候,十八歲的孫子也會氣得「撂狠話」說:「阿嬤,妳又跟誰喝酒,告訴我,我去殺了他。」這時候,阿嬤就會驚嚇一下,躲回她的房間,倒頭睡去。

這樣的場景從他們年輕重複播演到老,孩子也生養了五六個,一個脾氣暴躁、個性蠻橫的爸爸,和一個每天在外「趴趴走」、酒醉時比清醒時多的媽媽,組合成一個詭異的家庭。重男輕女的氣氛下,最不受寵的大女兒在不知不覺中也長大了,離家在台北謀生。阿嬤被打後,經常會找人打電話給女兒:
「妳爸爸打我,我要去台北找妳。」好不容易到了台北,第二天中午,她又囁嚅的跟女兒說:
「快中午了,不知妳老爸有沒有飯吃?」
「他都把妳打得半死,妳還管他有沒有飯吃。」女兒說。
「我想回家去看看。」阿嬤說。

阿嬤愛喝酒,爺爺把它歸咎於「你們原住民高山族最愛喝酒」。不過這些話在他帶阿嬤回「地無三里平」、喝酒豪邁的貴州老家後,獲得另方面的解讀。阿嬤酒後,爺爺又說這話時,阿嬤就會大聲反駁:「你咧,你才是高山族愛喝酒咧。」

說他們是「歡喜冤家」也好,前世相欠債也好,總之,是前輩子大仇未報,今生才結為夫妻繼續報仇吧!在他們吵得「最高潮」時,爺爺最常說:
「滾!妳給我滾出去,我要跟妳離婚!」
如果女兒正好在家,就會接腔:
「你們已經吵了四十幾年,我從小聽你們吵到老,怎麼還不離婚,沒有人幫你們簽字是不是,走!我去幫你們簽!」
這時候,兩老又只會「掂掂」不出聲。

前幾天,阿嬤又喝醉了,這次是在喜宴上,阿嬤和親友聊到了爺爺年輕時,曾經論及婚嫁的那個女人,這下阿嬤找到了著力點,回家又「盧」個沒完沒了。爺爺老了,心臟又裝了兩支支架,但是他手上多了「武器」──柺杖,所以呢?!阿嬤又進了醫院!

女兒回到家,看到爺爺的第一句話是:
「老爸,你要打就把她打死,一了百了,不要打得半死不活,又要我照顧她,我要上班工作,賺錢養你們,又要包辦所有的事,我哪有辦法,哪天我也受不了跑了,看誰來理你們。」

的確,老爺爺生養了六個兒女,死的死,跑的跑,坐牢的坐牢,瘋的瘋,只有這個以前罵的最兇的「賠錢貨」大女兒照顧他們。反正大女兒也看透了婚姻的本質,幾度姻緣也隨風而去。另一方面,風雨飄搖的家也需要有人支住,更不捨年邁的父母,垂垂老矣,還要為坐牢的兒子如此操煩,籌錢打官司,三不五時要去探監,給他們精神鼓勵,就怕他們想不開。另一方面,還要幫他們安置家小,維持家的功能。年輕時沒做好的「親職教育」,年老一次做足。只是兩老「閒來沒事」、喝酒打架,真讓她搞不懂──婚姻真的如戰場,非要戰到最後一顆子彈,才能休兵嗎?還是像朋友所說,兩老還能打鬧,表示身體還健康,就算拿刀追殺,也表示他們一種「愛」的方式,不是有句話說「情人看刀」嗎?

貴妃醉酒好看,阿嬤醉酒,阿嬤天天醉酒,難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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